各設區市交通局、物價局,楊凌示范區交通局、計劃局:
根據陜西省交通廳、陜西省物價局關于頒發《陜西省汽車旅客運價實施細則》的通知(陜交發〔2005〕187號)和《關于整頓我省公路客運價格的通知》(陜價經發〔2005〕119號)有關規定,按照現行實際票價適當上浮和省外票價銜接的原則,經研究,現對跨省公路客運班線旅客票價進行重新核定(詳見附表),同時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請一并貫徹執行。
這次核定的跨省公路客運班線旅客票價為最高限價,各道路運輸企業、經營者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下浮。對外省旅客票價高于我省票價的線路,可參照票價對等的原則,由道路運輸企業或經營者提供外省省級物價部門的有關文件,送省運管局、省物價局,經正式確認后方可執行。各經營者要嚴格執行客運票價政策,并做好明碼標價和宣傳解釋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擅自提高票價。
各經營單位接到通知后,須盡快申報有關材料。申報程序為:首先到省運管局確認經營班線、車型等級和審批客車車輛數,同時提供營運線路站點、里程的票價梯形表,經審核后,由省物價檢查所具體制作明碼標價牌。正式公布后,方可執行。
附:跨省公路客運班線旅客票價表
陜西省交通廳
陜西省物價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