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公路項目招商引資實施意見 省交通廳為了進一步擴大公路投資領域對外開放,加強公路項目招商引資工作,拓寬公路投資融資渠道,促進全省公路加快發展,根據國務院《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和省政府《貫徹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決定的實施意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我省公路建設實際,提出公路項目招商引資實施意見。 一、進一步擴大公路項目招商引資范圍 鼓勵國內外經濟組織進行投資建設經營符合下列技術等級和規模的在建、待建公路項目: (一)連續里程3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 (二)連續里程50公里以上的一級公路; (三)長度500米以上的四車道獨立橋梁、隧道; (四)長度800米以上的二車道獨立橋梁、隧道; (五)符合(一)、(二)、(三)項規定技術等級和規模的已建成收費公路項目及長度1000米以上的二車道獨立橋梁、隧道項目,可面向社會轉讓公路權益。 二、鼓勵國內外經濟組織以多種方式投資建設經營公路項目 對于招商引資的公路項目,可通過注入資本金、貸款貼息、稅收優惠及合理調整收費標準、適當延長收費期限等政策措施,鼓勵和吸引國內外經濟組織投資建設經營。 (一)國內外經濟組織投資建設經營公路項目,可采用獨資、合資、合作及BOT、BT等方式。有國家資本金注入的公路項目,提倡以合資、合作形式進行建設經營。 (二)鼓勵和支持國有公路企業與其他經濟組織聯合,組建公路建設項目法人,共同進行公路項目投資建設經營;鼓勵和支持國有公路企業以控股、參股等方式,向其他經濟組織轉讓公路權益,聯合進行公路項目經營。 (三)鼓勵和支持設區市人民政府以項目融資等方式籌資,進行地方高速公路項目建設運營。 (四)支持公路企業通過發行公路建設企業債券直接融資,用于有關公路項目建設。 三、通過公開招標投標方式選擇公路項目投資經營者 符合招商引資條件的公路項目,實行項目信息公開、管理部門公開、辦理程序公開、政策規定公開和準入條件公開,由國內外經濟組織自主選擇投資建設經營公路項目。 投資建設經營公路項目和轉讓公路權益,按照國家和我省的有關規定,面向社會,通過公開、公平、公正競爭的方式,實行公路項目投資經營者招標投標,擇優選擇投資經營者。公路項目投資經營者招標投標具體辦法,由省交通廳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并予公布。 凡從事省內公路項目的公有制、非公有制投資經營者,均享受同等公平待遇。 四、規范公路項目投資、收費公路權益轉讓經營者招標投標程序 (一)公路項目投資經營者招標投標,按以下基本程序進行: 1.交通主管部門通過報刊、網絡等媒介發布公路項目投資經營者招標公告; 2.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條件組織進行資格審查及投標、開標和定標,確定中標人; 3.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公路項目投資協議; 4.中標人辦理工商登記手續,并組建項目法人; 5.項目法人交納建設項目履約擔保金,簽定項目特許協議,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生效。屬于國家高速公路網和國道上的獨立特大橋、長大隧道項目的招標文件及評標結果,按規定報交通部備案。 (二)收費公路權益轉讓,按以下基本程序進行: 1.交通主管部門征得交通部或省政府以及公路項目投資人、貸款人等相關部門和單位書面同意后,向省政府提交轉讓公路權益的立項申請文件; 2.公路權益轉讓申請獲準后,委托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并將評估報告分別報省財政部門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核準或確認; 3.交通主管部門通過報刊、網絡等媒介發布公路項目權益轉讓公告; 4.按規定程序和條件組織進行公路權益轉讓招標投標; 5.與中標的公路項目經營管理者依法訂立轉讓合同,并報省政府批準生效。國家高速公路和國道收費公路權益的轉讓報經交通部批準。 五、加強對公路項目招商引資工作的組織領導 各級政府應當加強對公路項目招商引資工作的組織領導。屬國家高速公路項目和國道公路項目的招商引資,由省交通廳組織;其它公路項目的招商引資,由省公路部門與有關設區市人民政府組織。 省交通廳要健全公路項目招商引資機構,實行一個窗口對外辦公,加強公路項目咨詢、宣傳推介、合作洽談等工作。在強化公路項目前期工作的基礎上,科學論證,做好公路項目的篩選,建立項目儲備庫,通過參與經貿洽談、組織專題推介會等方式,做好公路項目宣傳推介工作。 各有關部門要轉變觀念,改進作風,簡化辦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按照職責分工,指導、監督公路項目招商引資工作,依法受理舉報和投訴,查處違法活動,做好對經營性公路建設和經營管理的動態監督檢查,維護公路使用者、投資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為國內外經濟組織參與公路項目投資建設經營提供良好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