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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常識和服務---> |
個人信用常識和服務 |
發表時間:二00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
一、沒有負面信用信息,是否就代表信用狀況良好? 不一定。沒有負面信息,只是說明數據庫中查不到該消費者的負面信用記錄,也就是說,征信機構的信息來源單位不曾向征信機構提供過該消費者的負面信用信息。 二、一旦出現負面信息,是否就會一直影響個人今后的資信狀況? 負面信息的保存是有一定期限的。國外的負面信息一般保留7-10年。 三、個人信用檔案數據庫中的信息多長時間更新一次? 按各信息來源的本身業務周期,即各部門本身信息更新頻率。一般來說,對于帳戶信息等經常發生變動的,可以按月或更短的時間更新;對于住址、工作單位等不是經常發生變化的項目,更新周期會長些,如半年或一年 四、征信機構如何保護由金融機構提供的個人金融信息不被竊取或被破壞? 對個人信用數據庫安全性的保障非常關鍵。除了從硬件與軟件方面加以保護外,征信機構對查詢者的身份驗證和查詢目的及范圍的合法性的認證也將采取技術性的保障。此外,先期的網絡構建不直接與互聯網接通。 五、有沒有什么法律法規來保護和約束征信機構與金融機構 聯合征信需要有法律法規的保障與規范。在國外,有許多相關的法規法律對此作了具體嚴格的界定,形成了一整套體系,其中最著名的如美國的《公平信用報告法案》。在我國內地,有關的法律法規正在逐步地建設與完善中,其中包括對征信機構業務的監督、對金融機構及其他信息來源信息提供行為的規范、對信息使用者和使用范圍的限制、對信息主體提供信息及查詢授權的規定,以及對在聯合征信過程中出現的詐騙行為以及 其他不法操作的處理辦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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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陜西省企業信用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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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陜西省企業信用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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