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陜西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知識產權局等8家單位聯合制定《陜西省知識產權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進一步形成打擊整治侵犯知識產權違法犯罪行為工作合力,推動陜西西部示范知識產權強省建設。 《機制》指出,檢察機關對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活動和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活動依法實施法律監督。檢察機關發現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機關應當依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而不移送的,應當書面提出檢察意見。《機制》要求,檢察機關對于決定不起訴的知識產權案件,同步審查是否需要對被不起訴人給予行政處罰,認為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當提出檢察意見并移送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處理。 《機制》明確,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機關、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之間應當健全線索通報、案件移送、信息共享、信息發布等工作機制。行政執法機關在執法過程中,對有證據表明涉嫌犯罪的行為人可能逃匿或者銷毀證據,需要公安機關參與、配合的,可以商請公安機關提前介入。行政執法機關對于案情重大、復雜、疑難,性質難以認定的案件,可以向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咨詢。公安機關、檢察機關也可以就案件辦理中的檢驗、鑒定、認定等專業性問題向行政執法機關咨詢,必要時可以商請行政執法機關指派專業人員協助辦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