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陜西省建設廳、陜西省發展計劃委員會、陜西省財政廳、陜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中國人民銀行西安分行、陜西銀監局六家單位聯合發文,要求各級勞動部門和建設部門在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中,要督促建筑業企業在即將來臨的元旦、春節前,足額支付已拖欠的工資,個別企業確有困難的,最少要保證支付三個月的工資,讓農民工過好“雙節”。否則,將嚴肅追究有關企業的責任。 為防止形成新的工程款拖欠,各級有關部門要對有拖欠工程款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記入企業信用檔案。要將企業拖欠工程款情況告知該企業的貸款銀行,由貸款銀行將其列為信用不良單位,依法減少授信額度或者不提供授信。對于已完工程未按照合同約定結清工程款的,其新建項目發展計劃部門不批準立項和開工報告,規劃、建設部門不予辦理規劃許可、施工許可。所有工程建設項目在組織竣工驗收的同時,必須進行竣工決算,付清除質量保證金以外的全部工程款。否則,各有關部門不得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房地產管理部門不得辦理開發項目的權屬登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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