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名人“開博”已從星星之火發展成燎原之勢,而最耀眼的一顆星當數徐靜蕾。老徐博客在開張后短短112天,點擊率就超過一千萬,還引來廣告商,但在博客上投廣告卻一點也不簡單!
新浪網以“博客屬于個人的網頁”的理由將皮球踢給了徐靜蕾一方,
他們又找到徐靜蕾的助理,助理說還是先跟網站的人談吧!就這樣,廣告公司被折騰得不輕卻“送錢無門”。而頗具戲劇性的是,當網站、徐靜蕾緩過神來之后,居然紛紛跳出來說:“這錢應該給我!”
名人錢至少得分著拿
徐靜蕾6年沒演電視劇,電影作品也斷斷續續。還能擁有如此火的人氣,著實沾了博客的光。如今,自己的博客可以用來掙錢了,老徐當然希望分得一杯羹:“在我的博客上做廣告應該和我的經紀人談。”
《體壇周報》的知名評論員董路,也遇到了同樣的情況。目前他的博客點擊率已經超過兩百萬,一家房地產公司想在他的博客上做廣告。他堅持“我的博客我做主”———廣告費應該屬于我。“至少從最開始的角度來講,是新浪邀請我寫的。”他堅決地對記者說,“別人點擊我的博客是沖著我的文字而來,又不是沖著網站來的,這錢當然應該歸我。”目前,董路和廣告商還在繼續進行商談,但如何開始第一步,怎么做?還有待尋找適當的方式。
“童話大王”鄭淵潔也曾遇到牛奶商要在自己博客上做廣告的事情,只不過,因為自己從不喝牛奶而拒絕了。但假如成功,廣告費該給誰?童話大王的態度是:個人與新浪網分成。“因為明星博客和網站是互利互惠的關系”。至于比例,鄭淵潔說,應該按照博客的點擊率,像徐靜蕾那種級別的,應該和網站“八二”分成。
網站錢應該都是咱的
新浪副總陳彤認為:“當初開博,并沒有考慮到以盈利為目的,只是增加網站的人氣和點擊率。我們提的要求是:新浪提供免費的資源和技術支持,并把明星博客放在博客的顯要位置,而明星則只要提供免費的文字。所以現在談明星博客怎樣盈利似乎前景不明。但如果真的可以盈利,我個人認為博客上的廣告應該屬于網站,畢竟我們提供了平臺、技術、大量的人力、物力,況且明星們也通過博客增加了不少人氣,我們不會允許單個的博客直接拉廣告。”
而很多中小網站對于博客盈利也十分在意。和訊網副總劉峻表示,“如果*單純的博客廣告來賺錢的話,可能網站所得收入不會太高。如果要真正大幅度盈利,可以通過短信的方式來看博客,這樣不光網站可以得到巨大收入,明星也可以得到高額的回報。”劉峻還舉了個例子,“比如徐靜蕾在博客上發表了最新的日志,馬上會通過彩信的形式發送到訂閱者的手機上。收入上,網站可以考慮和徐靜蕾分成。徐靜蕾1000萬的點擊率如果按照十分之一的訂閱率、每條最低收費5毛計算的話,也能產生50萬元的效益了……”